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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廳消費限制多 業者應盡告知義務

【台灣醒報記者蔣鎧俊台北報導】餐廳限制用餐時間、最低消費金額似乎成為常態,業者資訊告知卻明顯不足!消基會對此進行調查,發現不少餐廳訂有對顧客不友善的規定,卻近半數未把相關規定清楚在網站上對外主動公布。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呼籲,店家應讓顧客在消費前了解規定內容,避免過於嚴苛的限制,減少消費爭議。

消基會於12月間隨機挑選20家知名餐廳,以電話詢問方式調查業者現場排隊及訂位規則,並進行網站資訊檢視,提供消費者作為選擇參考。

調查中,6家餐廳規定顧客人數到齊後才能入場用餐,9家餐廳不但限制用餐時間,且顧客若未到齊就進場用餐,更以第一位入座的時間開始計算。消基會認為,店家規定對顧客相當不友善,建議消費者若不想用餐時間受到損失,最好同時入場才不會產生糾紛。

根據本次調查,45%的店家有「低消」的規定,規定顧客的最低消費門檻,各餐廳金額不一,且計算方式皆不相同,有的以個人計算,有的以桌為單位計算。

用餐的限制多且各家不一,消基會卻發現僅有8家業者有把訂位、用餐等消費規定於網站上公告,其他12家餐廳有用餐限制但官網卻未公布。

「店家應讓顧客在消費前,對規定能夠清楚明白!」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,商家若有消費規定,應該適當地標示出來,否則消費者可主張不受該條款的約束。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在顧客用餐前清楚告知所有消費規則是店家的責任,尤其是低消限制、用餐時間規定、加收服務費或其他設限等。

越難訂位的餐廳用餐限制越多!張智剛呼籲,業者應多考量消費者的立場,變更過於嚴苛的限制,減少消費爭議。消費者對不合理的規定也要多加考慮,是否值得照單全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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